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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等三城市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我国国家森林城市总数已达10个

   在11月17日举行的第五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开幕式上,全国政协副主席阿不来提·阿不都热西提向广州市,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、国家林业局局长、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副主任贾治邦向新乡市、阿克苏市分别颁发了“国家森林城市”奖牌。至此,我国“国家森林城市”已达到10个。
  《全国绿化委员会、国家林业局关于授予广东省广州市、河南省新乡市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“国家森林城市”称号的决定》中说,长期以来,广东省广州市、河南省新乡市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坚持把加快城乡绿化、发展城市森林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,科学规划、合理布局、保证投入、全民参与,积极探索城市森林建设的成功模式,大力改善城乡生态状况,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,城市绿化和生态建设成效显著,形成了以森林为主体的、比较完备的城市生态系统。城市森林覆盖率、绿地率、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指标均达到了“国家森林城市”评价指标。为推广这3个城市在城市森林建设方面的经验,决定授予广州市、新乡市、阿克苏市“国家森林城市”称号。
  此前,自2004年以来,贵州省贵阳市、辽宁省沈阳市、湖南省长沙市、四川省成都市和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、河南省许昌市、浙江省临安市等7个城市先后获得了“国家森林城市”称号。



发布于 2008-11-19   已被阅读: 次   〖 打印本页 〗〖 关闭本页 〗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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